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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5-08-25 15:30:27 | 来源:中国大洋事务管理局 | 作者: | 责任编辑:孙玥

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中国大洋事务管理局)是支撑自然资源部履行公海和国际海底相关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略)。

(二)组织开展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战略、规划、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承担拟订和实施的有关工作。

(三)组织开展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活动环境影响评价,指导协调我国在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的活动。

(四)组织开展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遗传资源研究,承担深海遗传资源管理工作。

(五)组织开展公海保护区的划设研究,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组织开展国际海底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开展国际海底地理实体命名研究。

(七)组织开展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资源环境调查,负责船舶及装备能力建设和安全管理工作,建设管理深海公共平台。

(八)开展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国际合作,参与国际深海治理,承担相关国际公约、条约及协定履约工作。

(九)承担中国大洋矿产资源研究开发协会社会组织有关工作。

(十)承办部交办的其他任务。